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樊荣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6-08 15:12)    点击:773

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?

新修订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6条规定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:(一)故意犯罪的;(二)醉酒或者吸毒的;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
这一修订,与201171日施行的《社会保险法》第3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。也就是说,与原有的工伤认定制度相比,201111日以后,过失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工伤事故,将可以作为工伤享受相关待遇;而工作时因吸毒造成伤亡的,将不能按工伤处理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樊荣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刑事辩护  损害赔偿  合同纠纷  劳动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樊荣律师,樊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樊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24999162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樊荣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南宁律师 | 南宁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樊荣律师主页,您是第29121位访客